
对于尚处哺乳期的女员工,公司非但没有给予关爱,反而将对方调到偏远门店上班。“这是居心 刁难!这里着实 太远了,从家到新办公所在往返 全程要5~6个小时!”女员工以为 公司调岗前没有和她协商,不仅造成她上下班严重未便,而且也严重影响哺乳,为此多次找公司认真 人反映要求变换事情所在。
公司却以为 ,这次调岗是合理行使企业用工自主权,不需双方协商一致,而且在广州这种多数会,这种上班情形 实属正常。
多次相同无果,公司认真 人还劝告女员工不平从可以告退,之后以女员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无奈之下,女员工告上法院维权,诉称公司有违公正诚信,有悖情理,违法扫除 劳动条约。日前,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均支持了女员工的诉求。法院认定,涉案公司调整哺乳期员工的事情所在于情理不符,亦有悖民事运动基本原则——公正及忠实 信用原则,最终讯断 赔偿女员工11.2万元。
未与哺乳期员工协商 公司将其调到偏远所在上班
2012年8月初,廖某与某公司签署 《劳动条约》,担任广告部销售助理,事情所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某写字楼。2017年5月24日,廖某与公司签署 《劳动条约续订书》,约定续订条约至2021年2月5日终止。
在此时代 ,廖某的事情所在一直未变换。2017年12月,廖某完婚 ,并于2018年7月生下宝宝。在哺乳期时代 ,由于家庭方面缘故原由 ,丈夫及刚出生的宝宝都在佛山,为此,她天天 上班都是通过地铁方式往返 于佛山与广州两地。
廖某称2019年1月,公司突然以位于天河路的事情所在租金到期为由,以邮件方式部署她从2019年1月28日最先 到位于黄埔区开萝大道的新办公所在上班。
“新办公所在太远了,我坐公交地铁到新办公所在上班单程约莫要泯灭2.5~3个小时,往返 全程大提要5~6小时!”廖某以为 很委屈,公司变换新其事情所在的决议 此前并未与她协商,造成她上下班严重未便,并对她哺乳造成严重影响。廖某多次找公司相关认真 人协商,要求变换至合理的事情所在,没想到,对方却劝告廖某自动 告退。“这明确 是想通过把我调到偏远事情所在,以此欺压我告退!”廖某无法接受公司部署。
2019年4月9日,公司向廖某发出扫除 劳动条约通知书,以廖某在2019年3月18日至4月8日时代 一连 旷工15个事情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扫除 双方的劳动条约。廖某向广州市劳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公司违法扫除 劳动条约;并支付赔偿金。2019年6月,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驳回廖某的所有 请求。廖某又向法院起诉。廖某以为 ,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条约法》以及《女职工劳动掩护特殊 划定》,为此请求法院讯断 公司扫除 劳动条约的行为违法,支付违法扫除 劳动条约经济赔偿金11.2万元。
公司以为 调岗正当合规 新办公所在交通便利
对于部署廖某去黄埔区上班,公司以为 这样做正当合规。公司诠释 ,一方面,虽将廖某的办公所在从天河区调整到黄埔区,但遵守了双方签署的《劳动条约书》及《劳动条约续订书》中关于“事情所在:广州”的约定,该变换不属于执法划定的劳动条约变换,不需双方协商一致。
而且,公司调整办公所在是由于 公司在天河区的办公所在租赁期满,在公司年终述职聚会会议上,已经提前见告包罗廖某在内的公司员工,之后又通过邮件再次见告廖某办公所在调整的情形 ,廖某对此是明确知晓的。
此外,调整后的办公所在交通便利,有地铁直达,开车也很是利便 ,廖某上下班仍较量 利便 ,相比调整前后廖某上下班旅程 破费 的时间转变 并不是很大,并不会严重影响她的事情和生涯 ,况且她的产假也早已竣事 ,虽还在哺乳期,但也应遵守公司划定正常上下班,公司的上班时间是9:30-18:30,中午休息一小时,在广州这种多数会,这种上班情形 实属正常。
公司还以为 ,员工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这是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然而廖某未经公司批准无故不上班,一连 旷工15个事情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依法依约有权与她扫除 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法院认定公司违法
黄埔区法院审理后以为 ,廖某与公司签署 的劳动条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体现,不违反执律例 则的强制性划定,正当有用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事情所在的调整,公司即即是在行使用工自主权,亦应恪守民事运动的基本原则,与员工友好协商,并遵照 公正及忠实 信用原则。但纵观全案,公司此次调整廖某的事情所在于情理不符,亦有悖公正及忠实 信用原则。
首先,公司在本案中的事情所在调整并非适用全体员工,而是仅针对廖某等两名哺乳期职工。其次,公司所在的行业属于互联网行业,事情通过电脑和电话即可完成,事情所在对于廖某完成一样平常 事情无足轻重。法院指出,公司此次事情所在调整既非须要,又具有显着 的针对性,有强人所难之嫌。
为此,黄埔区法院以为 公司此次事情所在调整有违公正和忠实 信用原则,公司扫除 劳动条约违法,应向廖某支付违法扫除 劳动条约经济赔偿金11.2万元。一审宣判后,公司不平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泉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