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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画家进入西泠印社需要什么条件?
1、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或同等级别的重要专业艺术团体会员。
2、参加西泠印社主办的重要展览或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展览,作品参加展览3次以上并获2次以上。
3、参加西泠印社主办或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论文入选3次以上,获二等2次以上;或独立主持过相关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过相关专业国家级科研项目并排名前三名;或获得相关学科省部级三等以上励并位列前三名。
4、在西泠印社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相关专业学术专着1部以上,或学术大型艺术作品集3部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或在《西泠艺丛》发表重要学术论文五篇以上。专着、著作集和论文必须完全由书面撰写。编辑、编辑或其他作者或与他人联署者不计入计算范围。
5、参加国家级专业权威机构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艺术领域全国性竞赛并获得最高项;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6、在省级以上人文社科艺术领域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或者重要专业机构、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7、具有人文、艺术类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艺术、工程、艺术、文化科学、高等教育、社会科学研究等一系列副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出版等
1、西郎印社含金量非常高,声誉也非常好。
2、西泠印社是著名的金石学、篆刻研究学术团体。成为西泠印社的会员,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身份。西泠印社成立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由浙江派篆刻家丁福之、王福安、吴隐、叶未明等人创办。吴昌硕为首任院长。
二、如何加入西泠印社,有什么要求?
1-加入西泠印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2-首先,您需要对中国传统文化、书法、篆刻等有浓厚的兴趣和热爱,并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其次,你需要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创作能力,能够展现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才华。此外,他们还需要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和交流,为西泠印社的发展做出贡献。3-如果您想加入西泠印社,可以通过参加相关培训班或艺术交流活动来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知识。同时,你可以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与俱乐部会员建立联系,展示你的才华和热情。此外,您还可以关注西泠印社网站或社交媒体,了解其招聘信息和要求,以便及时抓住机会。
三、到西泠印社参观可以盖章吗?
可以在入口处买,也可以凭刷卡进去。您可以自由参观现场或参加导游服务。您可以在指定地点盖章、领取纪念品,但请勿涂抹或损坏展品和建筑物。
四、西泠印社门多少?
免入场费。杭州西泠印社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著名印社。也是国内外金石篆刻研究历史最长、成就最高、影响最广的学术团体。以保存金石而闻名,以研究印学、书画为宗旨,有天下第一学社的美誉。社区所在地位于孤山南麓。它占据湖光山色的风景区,怀抱金石之美,充满浓郁的艺术魅力和书卷气息。是孤山园林的精华所在。
西泠印社位于杭州西湖孤山西南侧。它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各具特色。人文景观与自然风光相得益彰,布局极为巧妙。主要建筑有白堂、竹亭、阳羡阁、浣蒲经路等,均悬挂匾额、楹联。室外崖石林立,名人墨迹清晰可见。馆内还设有中国印学博物馆,藏有历代书画、印章6000余件。是篆刻、书画爱好者不可错过的文艺殿堂。
五、西泠印社章程?
《西泠印社章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社成立于1904年,时名为西泠印社。
英文名称为XilingSealEngravers’Society,英文翻译缩写为XSES。
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篆刻专家、篆刻家、书画家、金石收藏家及有关专家学者自愿组成并参加的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
我公司聘请了适当数量的业内知名外籍专家作为荣誉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保存金石、研究印章、从事书画。
第四条我公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争鸣。发扬爱国主义、热爱社会的传统,组织和依靠广大会员,团结国内外篆刻家、篆刻家、书画家,联系社会各界,从事金石学的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篆刻书画,开展印学交流和传播,培养和造就优秀人才艺术人才,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我公司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加强廉洁自律。
第五条本公司坚持中国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国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用于党组织的活动。
第六条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经民政部批准,我公司接受杭州市民政局监督管理;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为业务主管部门,西泠印社社会事务委员会为具体业务管理部门。
第七条公司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孤山路31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
组织开展金石、篆刻、书画的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
编辑出版版画、书画学术著作、艺术画册及相关出版物;
组织开展展览、教学、培训活动,促进金石篆刻、书画艺术创作水平的提高和普及;
收集、收藏、展示有关金石、书法、绘画等文物和文献;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接受海豹协会内外各界人士和机构的捐赠;
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向世界介绍和传播中国金石书画书画。
第三章成员
第九条本会会员分为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的,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本会章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印学或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资格,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满足社会的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金石篆刻创作或者印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的;
在书法、中国画理论和艺术创作方面有突出成就和较大影响的;
在与学会相关的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和较大影响的国家领导人;
因公司业务特殊需要而采用。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被接纳为本会名誉会员
具有会员专业资格的外国人;
国内外热心本会事业的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本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做出了重大贡献。
招募名誉会员入会,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授权,经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理事会。
第十二条会员加入俱乐部的方式包括推荐、获、特邀、朋友推荐等。其中,推荐加入俱乐部是会员加入俱乐部的常规、主要方式,须经董事会投表决;通过励、特邀、社会友人推荐等方式入会的,须经理事会授权,经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并通报理事。会议。
确有特殊情况加入学会的,应当经理事会授权,经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并通知理事会。
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由会长签名并盖章的会员证。
第十三条推荐入会者必须严格掌握被推荐人的提名和推荐标准,并遵循以下推荐流程
个人须提交加入公司申请材料,并由公司两名成员推荐;
秘书处组织评审;
主席会议审议;
理事会进行了投。
第十四条因领导工作需要加入本会并担任领导职务的,经个人申请,经党委推荐,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可以成为本会会员并担任相关职务;原则上,调任后自动退出俱乐部。
如有特殊情况,须将任职资格和专业业绩相结合,经个人申请、党委学习、会长会议审查批准后,可以保留社会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行使投权;
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并获得公司提供的服务;
有权对学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按照学会文物管理制度的要求,查询学会藏品信息;
加入俱乐部是自愿的,退出也是免费的。
第十六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执行公司决议,维护公司团结;
参与和支持学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按要求缴纳会员费。
第十七条名誉会员享有除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以外的会员其他权利,并履行与会员相同的义务。
第十八条会员应当珍惜艺术品,爱护本会,自觉维护本会荣誉和会员形象。
除年老体弱外,会员无故连续两年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罚,或者有不良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经组织审核秘书处,情节较轻的,秘书处将给予他处罚。批评会在社会上流传;情节严重的,由秘书处提交主席会议研究,经党委审查后,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暂停会员资格等处分。纪律处分决定将记入会员档案,并通报董事会和会员本人。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会秘书处核实、会长会议提议、党委研究、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退会
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受到内部通报批评3次,或者受到警告以上处分2次;
我宣布退出公司;
除年老、体弱等原因外,无故连续五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第十九条在两次会员会议之间,学会秘书处应当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和修改章程;
确定公司的工作目标、方针和任务;
选举协会董事会;
审议并决定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会员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的,须经总裁会议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报党委、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晋升或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审议公司年度工作报告;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筹备会员大会;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决定推荐新会员加入俱乐部和除名会员;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决定任命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领导人员;
因特殊情况决定增补董事、副行长及其他候选人的,增补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原董事人数的1/5;
领导学会各机构的工作;
确定会员加入学会的标准和程序,制定和修改学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会员会议闭会期间,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会长或者执行会长或者分管行政的副会长召集。必要时,行长会议应当向党委报告,可以提前或者延期召开;半数以上董事书面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总裁或者执行总裁或者负责行政工作的副总裁必须在收到书面提议后向党委报告,并在三十日内召开;特殊情况也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会长会议是本会闭会期间的领导决策机构。会议由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出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会长会议由会长或者执行会长和分管行政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方式举行。
行长会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会长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领导公司日常工作;
根据会员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定,研究实施学会各项重大工作;
领导、监督、检查秘书处的工作;
经董事会授权,决定吸纳除推荐成员以外的新成员;
通报、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社会事务会议。社会事务会议由会长、常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出席。
第二十八条秘书处是学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处成员组成。负责董事会、行长会议、社会事务会议。
第二十九条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在主席会议和社会事务会议的领导下处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