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43岁)是宝鸡市丰县六丰关镇夏家石村居民。他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救人,用实际行动表达了一个普通农民的人性,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勇于牺牲、奉献救人的崇高精神。李小龙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其见义勇为的良好品德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2017年2月4日中午1点左右,当李小龙和妻子李红芳在王宜岗的田地里劳作时,一辆甘肃牌照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在拐角处异常行驶。我偏离了道路,掉进了河里。情况危急,李小龙连外套都没脱就跳进3米深的河里。经过水中几经周折,多次尝试,溺水者终于在海滩上被救起。
当李小龙发现被救者不再呼吸时,他和妻子李红芳对他进行了人工呼吸,幸亏抢救及时,落水者终于自主呼吸,但还活着,目前处于昏迷状态。
拨打120后,李红芳照顾了溺水者,李小龙回家换了衣服,衣服已经开始结冰了。随后李小龙从家里带来了一根绳子,与热心的村民一起将三轮摩托车从水中拉了出来。
据报道,落水男子右锁骨和肋骨骨折,所幸落水后及时获救,暂无生命危险。